最新公告:

关于妥善解决应用型专业停考后有关遗留问题的意见

有关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学院 ( 自考中心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开放灵活的现代教育形式,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尤其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开考,发挥了国家考试的权威性和普通学校教育管理优势,实现了学校教育和国家考试的结合,有效利用了教育资源,受到了社会、考生、学校的欢迎。但许多专业由于量小面窄,开考时间较短。停考后,很难找到相应的替代专业,遗留考生人数少无法安排考试,从而影响到考生的继续学习考试,对办学单位也是一种压力。为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制度开放、灵活的特点和优势,切实解决应用型专业停考后的遗留问题,建立高效快捷的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反应机制,现就我省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停考后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贯彻执行。

  1.凡已经停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均不再安排考试 。

  2.专业停考后有相近专业的考生, 若尚未达到全部课程合格,可按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后可按转考专业办理毕业证书。

  3.专业停考且无相近专业的考生,考生若修完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学制和课程,但尚有部分课程未合格者,可参加通用课程的考试,按照学分互认的原则进行代替。凡参加通用课程考试合格,符合有关毕业条件者,按本专业办理毕业证书。

  基本原则为:考生按照全省统一考试时间选择参加通用课程的考试;凡取得适用课程合格成绩者,不分专业、不分层次,学分相同即可替代所学专业中任一门课程;学分不够者可用两门课程替代一门;凡在本专业考试计划中已经通过该门课程考试者不得重复。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用课程为 :

    (1)中国文化概论 (0321) 5 学分

    (2)公共关系学 (0182) 4 学分

    (3)管理学原理 (0054) 6 学分

    (4)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0346) 5 学分

    (5)艺术概论 (0504) 4 学分

    (6)组织行为学 (0152) 4 学

    (7)市场营销学 (0058) 5 学

    (8)运筹学基础 (2375) 4 学分

    (9)领导科学 (0320) 4 学分

    (10)企业管理概论 (0114 ) 5 学分

  5.专业停考后,考生尚未通过的课程,若届全省自学考试现开考课程者,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不得享受有关替代政策。

  6.除电工电子与信息类专业之外,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者可顶替专科层次任一门课程;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顶替本科层次任一门课程。

  7.考生按相应替代关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签字 , 符合毕业条件者,办理毕业证书。

  8.专业停考后对于涉及学生人数较多的课程,由学校提出申请,明确考生人数、课程名称、考试时问等,经省自考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9.停考专业凡已通过 8 门统考课程( 一门公共课 , 七门专业课 )者,其它课程委托学校把关考试后,按原专业办理毕业证书。

Copyright(C)2005-2008 西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辅导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7000462号-1

地址:中国  兰州  电话:0931-7971501